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山县陆屋镇顺风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东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1737600107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凤凰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622号
2024年6月20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打开2台燃油加油机的盖子,发现2台燃油加油机的主板、编码器的铅封均已被拆除,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封,擅自改动燃油加油机,更换了主板、编码器、显示屏,当事人使用的2台燃油加油机型号为SK560F424A,是郑州三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厂编号分别为4600069001、4600069002。每台加油机正反面均有2支加油枪,其中出厂编号为4600069001的燃油加油机对应3-4、5-6号加油枪,编号为3、4的加油枪分别为92#汽油、0#柴油,编号为5、6的加油枪分别是95#汽油、92#汽油;出厂编号为4600069002的燃油加油机对应1-2、7-8号加油枪,编号为1、2的加油枪分别为95#汽油、92#汽油,编号为7、8的加油枪分别为92#汽油、0#柴油,每台燃油加油机上有屏幕显示有“单价 油量 金额”等信息,其中92号汽油显示单价为“7.80元/升”,95号汽油显示单价为“8.40元/升”,柴油显示单价为“7.20元/升”;现场读取的8支加油枪的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编码器序列号和《计量检定证书》证书上的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编码器序列号确实不一致。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三次询问,当事人承认是2024年6月9日由于主板坏了,不能正常使用,所以更换8块主板、8块编码器、8块显示屏,货款共43200元,更换后未按规定进行报检就投入使用对外经营成品油,自2024年6月10至2024年6月20案发1-8号加油枪的加油量累计依次是:2672.26L(95#汽油)、13611.81L(92#汽油)、17700.38L(92#汽油)、8806.24L(0#柴油)、2014.48L(95#汽油)、20567.88L(92#汽油)、17336.65L(92#汽油)、16484.21L(0#柴油),总共99193.91L。1-8号加油枪的加油累计金额依次分别为:22567.18元、106478.8元、138338.06元、66015.36元、16995.92元、160768.70元、135560.75元、123821.28元,8支加油枪加油合计金额为770546.05元。
1.罚款1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70546.05元,合计罚没款772046.05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9
2
(灵)应急罚﹝2024﹞危化1号
2024年6月2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灵山县陆屋镇顺风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现场抽查卸油口的监控视频发现,6月13日10:52至11:48卸油,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未将防静电跨接线连接到油罐车专用接地端;油罐车静置不足5分钟(10:52至10:53)就开始卸油作业,不符合《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要求。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灵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