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普安堂药品有限公司库车普安堂大药房三十四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阿曼古丽·尼亚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3MA78P5KY2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克吾斯塘乡长水村三组083-0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5﹞80号
经查明,当事人所述,当事人在**药房共购买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3次,第一次2025年1月23号从**店购买1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批号:BJ82414);第二次2月15又从**店购买1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批号:BJ82919);第三次2025年3月3日从**店购买了4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批号:BJ82414),1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批号:BJ82919),上述药品进购价**元/盒,全部统一通过微信支付,截至目前当事人购买的7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放到自己的药店(以对外销售4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生产批号:BJ82414))销售价格**元/盒,以上涉案药品货值金额:59.7元,违法所得:128元。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依承认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购进的3盒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 2. 没收违法所得128元; 3、处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
5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