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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嘉邑鸡排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武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2MA84T0LP1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518号万达广场1F层YX-WS-0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3〕05100号
经查,当事人为上海正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加盟店及正新食品吉林地区总代理,负责吉林地区“正新食品”的品牌推广、市场运营和组织活动等相关事宜。当事人为提高吉林地区门店销量、推广正新食品品牌,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组织开展了此次微信小程序有奖销售活动,并由上海火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及软件运营。 又查证,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正新点餐”内的活动说明向消费者宣传“炸鸡配炸串 抽奖更划算”有奖销售活动,除上述活动方式外无任何关于该活动的相关说明。当事人在吉林地区组织开展此次有奖销售活动,吉林地区其他正新食品加盟店自愿参加,消费者在活动门店使用微信小程序“正新点餐”自助点餐,实付满1元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特等奖HUAWEI P50 POCKET折叠手机价值8988元、一等奖品牌IP帆布包、二等奖腾讯游戏周边福袋、三等奖手机气囊支架、四等奖12元点餐券包、五等奖6元点餐券包、六等奖3元点餐券包,但当事人未在有奖销售活动前公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品价值以及奖品为优惠券包的优惠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及优惠券种类、数量等活动信息。 又查证,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活动开展期间,吉林地区仅当事人参加此次“炸鸡配炸串 抽奖更划算”有奖销售活动,其在吉林地区的销售金额为488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有奖销售活动已经结束,当事人对该活动在销售前未明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品价值以及四等奖、五等奖、六等奖奖品为优惠券包的,券包内的优惠券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及优惠券种类、数量信息的行为没有异议,并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2023年7月3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由当事人主办的“炸鸡配炸串 抽奖更划算”有奖销售活动存在有奖销售所设的奖品价值及券包内优惠券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及优惠券种类、数量信息不明确的行为,要求市场监管机关调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信息对当事人开展核查,发现由当事人主办的“炸鸡配炸串 抽奖更划算”有奖销售活动店内无任何活动相关说明,活动相关宣传只在微信小程序“正新点餐”内的活动说明中显示,且微信小程序“正新点餐”内的活动说明中未明示奖品价值及券包内优惠券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及优惠券种类、数量等活动相关信息。《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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