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钗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H5HB773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00号东方国际射击游乐中心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5
2023-05-17
(2023)辽0181民初2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鹏盛家具有限公司、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15
2023-05-17
(2023)辽0181民初282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鹏盛家具有限公司、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14
2023-05-17
(2023)辽0181民初282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鹏盛家具有限公司、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35号
2025年03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局部扩建区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00号东方国际射击游乐中心的一汤汗蒸会所局部扩建区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
9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22
2
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09号
2023年11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的处罚。
给予宁波一汤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00号东方国际射击游乐中心的一汤汗蒸会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
9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