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兴广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3423MACQ8WDP0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云傈世纪城商业综合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迪维处罚〔2025〕110号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日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悦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防水卷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现依法对悦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珍珠贝印花果杯6个;
2.依法处以人民币1058.40元(大写壹仟零伍拾捌圆肆角正)罚款。
1058.40元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2
云市监迪维处罚〔2025〕55号
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悅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违法情况属实,当事人悅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9日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调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悅汇隆(维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展经营活动,芒果均属于外购,芒果是2025年7月17日从大理市育敏水果行购进的,购进数量为37公斤,销售单价5.58元/公斤,销售金额为206.46元,该批次芒果已全部销售。另查,当事人索取了芒果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购进单据,登记了食品购进记录。
1000.00元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