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诗彤食品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卓可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5MA061L8W8T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建昌道与外环线交口处(兴耀粮油食品批发市场兴耀仓储配送中心底商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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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北兴处罚〔2025〕8号
涉案食品为靓面时刻木糖醇板栗甑糕(委托商:靓厨(唐山)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210g),该食品正面标有“2023-12-04合格”,背面标有“2023-11-06-合格”,有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据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所述:1.该食品的进货来源属实,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从靓厨(唐山)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订购“木糖醇·双枣·切糕混箱”共计115箱(18碗/箱),其中赠品15箱,三种口味各6碗,每箱64.8元,购进金额共计7452元;2.其真实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据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及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函相关材料显示,仅能确认1碗“靓面时刻木糖醇板栗甑糕”标有两个生产日期,该食品由当事人于2024年2月24日销售给天津市南开区艺铎来购食品超市(李丽阳),销售价格为4.7元/碗。另查明,涉案食品在标签上标注“宁夏枸杞”、“京东板栗”和“东北芸豆”,我局认为上述三种配料不具备“有价值、有特性”的特点,故未违反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1条“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规定。综上,涉案食品货值4.7元,违法所得4.7元。
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4.7元,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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