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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保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1126MA0986G23L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广交路和京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18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8-13
(2020)冀11知民初6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9-10-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5
2020-08-17
(2020)冀11知民初6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故城县广交昌明购物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9-03
2020-08-13
(2020)冀11知民初64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1-29
2019-11-18
(2019)冀11民终20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1-26
2019-06-28
(2019)冀1126民初7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陈**等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046.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故市监处罚〔2025〕510号
2025年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故城县昌明购物商店销售的蒸煮锅(型号:SLT-624)进行抽查检验,经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 4706.19-2008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认可了检验结果。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进行现场检查,于现场发现不合格蒸煮锅1个(抽检备样)。于2025年10月24日对受委托人宋丽丽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执法人员于现场检查时电话请示主管局长,对不合格蒸煮锅1个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当场交付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故市监强制〔2025〕110号,以及《财物清单》文号:2025-110。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不合格批次蒸煮锅共计进货2个,进价34元/个;售出1个,售价51元/个。货值102元,违法所得17元。 该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102元的1.8倍罚款计183.6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17元整。3.没收不合格蒸煮锅1个。4.罚没款共计200.6元。
183.60元
-
2025-11-24
2
冀市监衡处〔2024〕13112624000057号
2023年1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故城县郑口昌明购物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散装食品“虾仔面”的容器上未标明生产日期,且曾经警告未改正。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衡水市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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