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董阳丽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阳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2MAA7UTQE4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海市靖安路15号南玻花园3号楼9、10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6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办领营业执照开始营业,主要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当事人在未办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3月10日开始销售卷烟。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24年3月19日被我局与烟草部门联合执法时查获。根据当事人供述,总购进卷烟8条,总价2300元,至案发时止,已经销售1条,营业额130元,利润收入17元,剩余卷烟7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3年版)》第七条第六款“从重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倍数)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高的30%部分(含本数)。”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壹拾柒元整(¥17元);
二、罚款玖佰肆拾叁元整(¥943元)。
罚没款共计玖佰陆拾元整(¥960元)。
943.00元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