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楼阳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6MAC7XUFG3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南街道中山南路259-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卫公罚﹝2024﹞1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浦卫公罚〔2024〕16号 案件名称: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楼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账号:1208*********00143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7月4日
对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07-04
2
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23号
当事人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8月16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给予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1
3
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24号
当事人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8月16日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给予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3000.00元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1
4
浦江浦南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78号
当事人浦江新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街道**路**号实施了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