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大王村淑霞百货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占忠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636MA07XRYN16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顺平县高于铺镇大王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顺市监处罚【2025】111号
2025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顺平县大王村淑霞百货综合商店进行监督检查,该商店主要从事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经营活动,店内除经营者外有1名从业人员,这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于2025年5月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的从业人员仍未办理健康证明。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9
2
顺市监处罚(2024)155号
2024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顺平县大王村淑霞百货综合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该商店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3
冀市监保处〔2024〕13063624000110号
2024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顺平县大王村淑霞百货综合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商店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能提供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与进货票据,未建立进货台帐记录食品的相关产品信息,属于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