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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洪静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01282544212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6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22
(2019)黑0603民初3525号
合同纠纷
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吕**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0-16
(2016)黑0603民初954号
合同纠纷
原告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郑**
裁判文书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2
2012-09-15
(2012)庆民一终字第84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张学全、吴明
李*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2-03-28
(2012)庆民一终字第84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学全、吴明
李*
开庭传票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7
2021-06-03
(2021)黑0603执恢2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19
2019-04-15
(2019)黑民申257号
合同纠纷
董**、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2-10
2019-03-19
(2019)黑民申268号
合同纠纷
武*、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10
2020-12-04
(2020)黑0602民初3212号
合同纠纷
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庆广电旅行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08
2019-03-15
(2019)黑民申248号
合同纠纷
崔**、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23
2018-01-08
(2017)黑0603民初2816号
合同纠纷
姜**与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19
2019-10-12
(2019)黑0603民初3525号
合同纠纷
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吕**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2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18
2017-12-28
(2017)黑0603民初2813号
合同纠纷
姜**与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17
2019-01-14
(2019)黑民申287号
合同纠纷
姜**、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17
2019-01-14
(2019)黑民申271号
合同纠纷
姜**、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049交罚﹝2026﹞1号
2026年2月8日7时53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卧里屯收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凤明驾驶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黑EH4322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从大庆到哈尔滨的包车客运,该车核载38人,实际拉载26名乘客且乘客均以团体包车的形式搭载该车,包车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包车合同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包车费用人民币1600元整。经检查发现该车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有从业资格证,该公司具有包车客运经营的资质,该车的经营范围为市际包车客运。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本次运输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记载的驾驶员为司丙成,而实际驾驶员为陈凤明,且未在黑龙江省旅游包车监管与服务系统的运次备案信息中对实际驾驶员陈凤明进行备案,故该公司构成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执法人员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当事人按要求配合检查。当事人在现场,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调查过程、询问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身份信息复印件、车辆行车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26
2
黑0050交罚(2025)5号
2025年10月8日8时25分,在G10绥满高速扎龙服务区,从大庆至齐齐哈尔方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庆分局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潘昌福驾驶的车牌号为黑EQ2915 晶马牌大型普通客车,经检查发现该车所有人为大庆市长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该车核载23 人,实载8人,包车费用已由包车人统一支付给该公司,该车拥有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性质为市际包车客运,该车司机拥有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合同和客运标志牌,因此当事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调查取证全程录音录像。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信息复印件、车辆行车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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