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七十七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5MABQ0CK6X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沙羡街东城明珠商业综合楼一楼(申报承诺登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9
(2024)鄂01行终229号
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夏区七十七生鲜超市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01
(2023)鄂0115民初62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武汉市江夏区七十七生鲜超市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5〕248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玩具是于2022年9月份刚开业时候从汉正街一家玩具批发公司购进,但由于时间过长,相关的票据已经遗失,经查询店内的进销记录得知:产品名称为“宇宙超人366-14玩具(6970260366144)”,生产厂家为汕头市澄海区顺进玩具厂,进货数量2件,进货单价25元/盒,销售价格29.9元;“138-65复仇者面具套(6952365138666)”,生产厂家为惠州市孔奥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货数量4件,进货单价25元/盒,销售价格29.9元;“宇宙英雄系列玩具(1546418891025)”在店内自定标签为“77促销玩具”,生产厂家为汕头市澄海区柏趣趣味玩具厂,进货数量10件,进货单价15元/盒,销售价格20元。截止到案发之日止,上述玩具均已售完。。因购进的玩具种类较多,仅对玩具的外包装进行了简单的查看,未仔细查验3C标识的真实性,导致出现上述问题。以上玩具共卖出379.4元,利润79.4元综上,认定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79.4元,违法所得为79.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9.4元;
2.罚款379.4元。共计金额458.8元。
379.4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2
夏市监处罚〔2025〕118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40303雪花?纯生啤酒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7日从武汉七贤营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1件,每件12瓶,花费56元。当事人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40526雪花?纯生啤酒是当事人于2024年7月19日从武汉联商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购进2箱,每箱12瓶,花费112元。上述啤酒销售价均为7.9元/瓶。至案发日止,剩余3瓶雪花?纯生啤酒(其中1瓶生产日期为20240303,保质期180天,另外2瓶生产日期为20240526,保质期180天),超过保质期未出售(已销毁)。另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时,索取了经销商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台账及询问笔录认定截止到案发之日止,除查明当场销毁的3瓶雪花?纯生啤酒外,当事人未售出超过保质期啤酒。综上,认定当事人涉案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23.7元,无违法所得。涉诉福嘉?冻豆腐是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5日从武汉中百豆制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4盒,每盒3.7元,花费14.8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食品超过保质期,且投诉举报人未配合本局对购买涉案食品时的原始载体进行取证,本局对其提供的购物视频无法确认真实性,不予采信;当事人不认可投诉举报人的相关证据,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销售台账和报损记录无法认定当事人售出超过保质期福嘉?冻豆腐。...[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8
3
夏市监处罚〔2023〕77号
经查明,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鸡蛋是当事人从孝感市子涵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其中2022年12月9日购进“蜀都田野土鸡蛋”280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保质期到1-4℃2023年3月7日止:常温到2023年2月5日止);2022年12月17日购进“蜀都田野土鸡蛋”224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7日(保质期到1-4℃2023年2月27日止:常温到2023年1月28日止)。该商品进价均为7.5元一盒,售价为11.9元一盒,保质期为常温45天。该商品条形码一致,现场还有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货架存放,且该超市进货频次比较高,因此不能确定上述批次鸡蛋在超过保质期时间段在店内销售情况,结合投诉人举报内容及现场检查的情况,认定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蜀都田野土鸡蛋”1盒,现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该产品18盒,故计违法所得11.9元,案值226.1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9元,2、罚款 50000元。
5000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