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昆明市官渡区申朗建材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廖娇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P4GLQ28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溪社区居委会昌宏西路1888号A区7栋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官市监处字〔2023〕256号
2023年6月8日,当事人通过李某上门推销,购进了:1.“全自动感应小冲阀”型号为:506,数量:30个;2.“自动感应洁具”型号为:618,数量:30个。。用于在该经营部进行销售。上述商品的进货价分别是1.“全自动感应小冲阀”型号为:506,55元/个;2.“自动感应洁具”型号为:618,75元/个。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出 1.“全自动感应小冲阀”型号为:506,销售了8个;2.“自动感应洁具”型号为:618,销售了1个。销售价是1.“全自动感应小冲阀”型号为:506,60元/个;2.“自动感应洁具”型号为:618,80元/个。 (1)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外包装上无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2)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外包装上印有“国际绿色标记”的字样以及标志、“中国节水标志”的字样以及标志、“回收标志”的字样以及标志。当事人无法提交取得上述标志的相关证明材料; (3)“自动感应洁具”型号为:618外包装上印有“国际品质”的字样,当事人无法对商品上“国际品质”作出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经营部涉嫌销售虚假宣传、伪劣商品明细表如下: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数(个) 销货数(个) 库存数(个) 进价(元/个) 销价(元/个) 获利(元) 货值金额(元) 1. “全自动感应小冲阀” 506 30 8 22 55 60 40 1800 2. “自动感应洁具” 618 30 1 29 75 80 5 2400 合计 45 4200
(1)当事人销售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企业名称、地址、商品名称的商品的的行为,依据《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八条“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一)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5元(肆拾伍元整);二、罚款45元(肆拾伍元整); (2)当事人销售伪造标志商品的行为,依据《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六条“有本条例第六条第(一)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全部商品可先行登记保存,消除商品盒装潢上的商标标识、标志及第二款“对查实确属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尚未售出的,并处同类商品正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已售出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建议: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伪造标志商品的行为,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监督当事人对其销售伪造标志商品上的标志进行消除,并作如下处罚;二、罚款409元(肆佰零玖元)。 (3)该经营部销售虚假商业宣传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金额合计伍仟肆佰玖拾玖元整(5499元),上缴国库。
5454.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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