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勇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1MA2CWX4T9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骏力路523、533、541号A幢10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8
(2025)浙0411民初84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杨*
浙江银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何**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
2024-02-27
(2024)浙0402民初51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银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沙漠之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3
2023-12-19
(2023)浙0402民诉前调871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银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兴沙漠之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税二稽罚﹝2025﹞74号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罚款201665.17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01665.1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罚款201665.17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01665.1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01665.17元
嘉兴市税务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