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艺强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文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1MAAK0NY37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长沙镇高洞村高洞组沱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市监处﹝2023﹞13011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赤水市长沙镇高洞村高洞组沱湾从事酱腌菜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5月26日,当事人生产泡辣椒成品850kg,生产成本:6.93元/kg,售价:7.4元/㎏,于2023年5月28日全部销往珙县巡场三毛哥副食店。2023年6月27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珙县巡场三毛哥副食店经营的由当事人生产的泡辣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批次泡辣椒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6290元,违法所得共计398.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罗文艺、车间管理李开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本局有管辖权; 2.珙县线索移送函(珙市监线移〔2023〕8号)及相关资料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生产的泡辣椒检验不合格的事实; 3.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李开强的询问笔录2份、当事人提供的生产淹渍配方盐水成本统计表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检验不合格泡辣椒货值金额、生产成本及违法所得的事实; 4.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2份、当事人提供的生产配料表、添加剂用量明细、成品进出库明细各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泡辣椒的事实; 5.当事人提供的进货清单3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原料的数量和金额的事实;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未被相同或相似行政处罚的事实。
罚款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000.00元
遵义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