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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亚满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瑞朋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2596812869K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东柳路25号柳辛庄聚鑫园8-1-120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长市监处罚〔2026〕8号
石家庄亚满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5日,经营场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东柳路25号柳辛庄聚鑫园8-1-1204。2025年8月4日,石家庄亚满商贸有限公司从生产厂家山东省沂南县金盛源鞋厂订购了10双网布男单鞋(该批次布鞋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进价50元/双,售价69元/双。其中的3双于2025年8月21日被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69元/双的价格采购抽检,剩余的7双直至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0日现场检查时,已全部卖出,销售金额:690元,违法所得:19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90元;2、罚款1035元 罚没共计1225元。
1035.00元
-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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