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淘宝屋饰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宁 | 注册资本:1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32MA6KKMJ14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南大街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市监处罚〔2026〕5号
经查,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大宝”文字及图形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当事人销售的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大宝”牌SOD蜜,于2025年7月底从昆明螺蛳湾购进,共购进8瓶,至被查获日止没有销售,进货价为3.50元/瓶,销售价为10.00元/瓶。无进货凭证。无销售记录。
12月11日,广州锐胜咨询有限公司向我局出具了《初步鉴别报告》,内容为:“经我司现场鉴别,系非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本报告仅为初步鉴定,最终的鉴定结论以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为准。”同日,我局向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出了《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辨认通知书》(鹤市监辨通[2025]2号),对上述商品进行商标辨认鉴别。2025年12月23日,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向我局出具了《辨认报告》,内容为:“上述委托辨认产品由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10日在鹤庆县淘宝屋饰品店提取。我司对委托辨认的产品做出如下检测:1.产品包装 2.产品状态 3.防伪标贴 判定以上产品,非我司生产,属于侵犯我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2026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辨认报告》。当事人对辨认结果无异议。
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金额合计80.00元(以销售价计算)。
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扣押的规格为100ml的“大宝”SOD蜜8瓶;
二、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