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瑞安市华鑫禽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林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55864207XG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潮基乡河山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6
(2024)浙0381民初2526号
合同纠纷
河北冠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瑞安市华鑫禽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8
2020-04-22
(2020)沪0114民初65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能佑饲料有限公司与瑞安市华鑫禽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7-18
2016-07-18
(2016)浙0381行审712号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与瑞安市华鑫禽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5﹞34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4月22日生产了1000kg有机肥料,成本价格为0.25元/kg,销售价格为0.3元/kg。该批次有机肥料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14日,当事人提出复查申请,2024年08月24日,当事人生产了100kg同规格有机肥料,该批次有机肥料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产品总计货值33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有机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55元,并处罚款660元,总计罚没款71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6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