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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浮屠邓氏菜园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水秀注册资本:2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7JLHKN38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阳新县浮屠镇集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416号
当事人是2022年2月24日经本局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当事人从阳新县西商农博园某食品商行处以4元/瓶的价格购进一批凤球唛牌番茄沙司,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净含量250克,生产日期为2021/05/24,保质期18个月,以5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10月16日,本局根据湖北智慧监管一张网平台工作指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食品货架上摆放10瓶超过保质期的凤球唛牌番茄沙司在销售,货值金额5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10瓶超过保质期的番茄沙司实施扣押。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该食品过期后的销售情况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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