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妮科手袋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经营异常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贵彬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0101L26455401T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扬村老虎窿经济社111号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6-25
2015-12-25
(2015)穗花法狮民初字第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妮科手袋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846.00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2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11-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2-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12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拟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