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梨树县乐乐梨树人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凤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2MACHNPB323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天汇商厦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3]86号
经查,当事人在梨树镇师范小区4号楼二单元四楼东屋,经营的职工食堂营业面积49.17平米。从2023年6月开始为20余名员工提供午餐和晚餐服务,食堂所用的食品原料是自己超市提供的,食堂有一名厨师为超市员工提供就餐服务,超市员工就餐都是免费的,符合吉林省小餐饮店认定标准。当事人已停止食堂经营,不再为员工提供就餐服务。
营业执照》名称:梨树县乐乐梨树人生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322MACHNPB323 ;经营场所:梨树县梨树镇天汇商厦一楼 ;经营者:王丽丽;身份证号码:220322198706206564 ;联系电话:18043379456。 当事人未取得《吉林省小餐饮店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除外”的规定。构成了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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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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