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米热迪力·亚生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8MA78L1QL1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阿瓦提镇文明社区文明佳苑30号楼5号门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1
(2025)新2928民初2683号
劳动争议
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阿依娜扎尔·托合尼亚孜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瓦提市监处罚〔2023〕97号
2023年6月19日,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叉检查组执法人员依法对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药品区域药品货架下面近效期药品专柜中发现百灵鸟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生产企业******公司;规格:15毫升/瓶,批号为:20210312,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898,生产日期:2021/03/12,有效期:2023/03/11,数量:4盒)已超过有效期药品。现场检查时相关负责人全程在场。
2023年6月19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指定由阿不里克木·阿不拉、帕丽旦·肉孜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7月30日从******公司购进百灵鸟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30盒,购进价**元,销售了26盒,2023年1月剩余百灵鸟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近效期药品摆放近效期药品专柜并且登记近效期药品催销登记表之后,未定期进行检查导致该药品超过有效期,未对外销售。
证据材料: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自然人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事实;
证据四: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事实;
证据五: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药品的事实;
1、没收过期药品百灵鸟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4盒(货值金额:68元);
2、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阿瓦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
2
阿瓦提市监处罚〔2023〕96号
2023年6月19日,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叉检查组执法人员依法对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一类医疗器械货柜上至下第四层摆放玻璃体温计(生产企业:安徽省******有限公司;规格:1盒×10支,产品注册证编号:皖械注准20172200047,使用期限:安全使用期2年,生产日期20201107,数量:23支)已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时相关负责人全程在场。
2023年6月19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上述医疗器械采取行政强制扣押。指定由阿不里克木·阿不拉、帕丽旦·肉孜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阿瓦提县百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8日从新疆******有限责任公司以***元价/支的价格购进了50支扬子牌玻璃体温计,以***元/支的价格销售了27支,当事人未定期进行检验导致该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仍然在摆放医疗器械货架上销售。
证据材料: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自然人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营业执照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写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事实;
证据四: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事实;
证据五: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在该药店内发现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事实;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玻璃体温计23支,货值金额:115元);
2、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3000.00元
阿瓦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