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鸡场坪华亿百货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松华 | 注册资本: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6DU0DR7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镇新村居委会四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4]003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盘州市鸡场坪华亿百货批发部成立于2014年11月24日,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镇新村居委会四组,经营范围为百货、日杂、烟花爆竹、烟、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2023年12月27日盘州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开展经营活动,发现该店涉嫌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卷烟)零售业务。涉案卷烟共11个品种,25条,货值金额共计9410元。其中:1.规格为84㎜的贵烟(硬黄精品)6条,销售单价为140元/条,计840元;2.规格为84㎜的天子(金)3条,销售单价为200元/条,计600元;3.规格为84㎜的贵烟(福)4条,销售单价为500元/条,计2000元;4.规格为84㎜的延安(红韵)1条,销售单价为260元/条,计260元;5.规格为84㎜的双喜(硬经典)1条,销售单价为150元/条,计150元;6.规格为84㎜的黄山(风韵)1条,销售单价为200元/条, 计200元;7.规格为84㎜的贵烟(国酒香30)2条,销售单价为 1000元/条,计2000元;8.规格为84㎜的芙蓉王(硬蓝新版 )2条,销售单价为350元/条,计700元;9.规格为90㎜的贵烟(红中支)2条,销售单价为300元/条,计600元;10.规格 为90㎜的贵烟(细支国酒香30)2条,销售单价为900元/条, 计1800元;11.规格为84㎜的贵烟(硬高遵)1条,销售单价为260元/条,计260元;盘州市烟草专卖局调查后,于2023年 12月29日将该案移交我局处理。至案发日止,上述卷烟尚未销售出去,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2月27日,盘州市烟草专卖局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张,现场笔录1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盘烟存通[2023]第4000014号)1份,先行登记保存的烟草制品(卷烟)25条,送达回证1份,证明了盘州市鸡场坪华亿百货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事实;
2.2023年12月27日,盘州市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值计算表1份,证明了该批卷烟的货值计算依据的事实;
3.2023年12月29日,盘州市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盘烟移[2023]第4-14号)1份,盘州市烟草专卖局移送财物清单1份,证明了该案件移送我局的事实;
4.2024年01月09日,对经营者李松华询问调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进、销卷烟的具体情况及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的事实;
5.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主体资格;
6.领条1张,证明了李松华领回先行登记保存的25条卷烟的事实
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