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吉泰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培远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1MA13R20L6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10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字﹝2025﹞5号
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30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2
达拉特旗市监处罚〔2025〕1号
2024年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杨亮、赵厅对内蒙古阿吉泰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名为“阿吉泰甘露直营店”公众号有“怎样定义一瓶好水?”其中,关于“矿物质”宣传板块有“阿吉泰甘露天然矿泉水具有高锶、低钠的特点,高锶可强化骨骼和牙齿、疏通血管 低钠有利于减少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的宣传内容,还有在“全国招商|阿吉泰甘露和您共成长”板块有“随着国内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殆尽,国家主管部门提高了天然矿泉水开采门槛,然儿消费者的认识水平却在不断提高,因此,近几年天然矿泉水的市场需要不断提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宣传内容。该单位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后经调查得知,该单位在公众号宣传发出后,没有经销商加盟发展并该单位不能提供“阿吉泰甘露天然矿泉水具有高锶、低钠的特点,高锶可强化骨骼和牙齿、疏通血管 低钠有利于减少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的证明材料,但当事人主动删除在自己在本单位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违法行为轻微,能够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30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