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简良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简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09MA1KMEQM00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55号-219号上海广粤副食品市场D0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虹处〔2024〕092024000954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7年5月3日起在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55号-219号上海广粤副食品市场D8的经营场所开始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
2024年3月7日,当事人自上海市宝山区吕才珍水产行共采购3.6千克鳊鱼。2024年3月7日,受我局委托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售的上述鳊鱼进行了抽样,共计购买(抽样) 2.28千克(包含备样1.1千克),共计支付购买价款人民币68.4元。
2024年3月22日,我局收到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4310109273331212)和检验报告(2024-NCP-虹口-244)。当事人销售的鳊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155号-219号上海广粤副食品市场D8的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所销售的鳊鱼因兽药残留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7日购进的鳊鱼已全部售出,上述鳊鱼的购进价格为每千克人民币14元,销售价格为每千克人民币30元,故当事人涉嫌销售农残超标的鳊鱼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08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7.6元。
另查明,当事人保留了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凭证,但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没收违法所得0.005900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警告
20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