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税朝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5U5YNT7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中山一路85号3层B区311室G1-096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盛消行罚决字﹝2025﹞第0111号
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在经其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9
2
九消行罚决字﹝2024﹞第0375号
该单位的维保单位: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600.00元
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12-30
3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411号
2024年10月1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三钢二路11号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重庆市江北区千阁网吧项目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维保的重庆市江北区千阁网吧项目维保合同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出具的书面结论报告文件中签名,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102号),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10月23日前改正,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10月1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三钢二路11号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重庆市江北区千阁网吧项目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维保的重庆市江北区千阁网吧项目维保合同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出具的书面结论报告文件中签名,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102号),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10月23日前改正,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40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102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10-23
4
中区消行罚决字﹝2024﹞第0205号
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8月7日,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重庆世纪禧悦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对其维保单位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抽查5月检测报告,发现该维保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喷头进行维护保养检测。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9-26
5
沙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1号
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消防技术服务的重庆鑫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5-20
6
沙消行罚决字﹝2023﹞第0195号
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消防技术服务的上海七斗星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分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在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18
7
两江(消)行罚决字﹝2023﹞0311号
2023年8月2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禧路1号2幢21-1至29,22-1至29,23-1至29的汇捷酒店管理(重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支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完毕。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给予重庆朝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