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九味厨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奕平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7MADE258B9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南昌大道北侧占家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余市监处罚〔2026〕1号
2025年10月16日,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南昌大道北侧占家15号“余干县九味厨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山药”进行了抽样,经检测“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指标:≤0.03mg/kg,实测值:1.2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5年11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批“山药”其中5斤用于抽检,剩余12.5斤作为菜品食材,已全部食用完毕。该批次山药于2025年10月4日一共购进17.5斤;购进价为4元/斤,货值金额70元(17.5*4元/斤);截止2025年11月18日,除销售被抽检样品外,同批次其他山药已全部食用完毕。因此,违法所得20元。经调查该批山药是2025年10月4日从菜市场流动商贩摊位上采购,当事人无法提供对方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溯源。截止调查终结,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并对上述情况无异议。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对当事人处罚款8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020元。
8000.00元
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