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寿阳县海琴健康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海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5MA0MTW1RX9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东关街10号楼113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寿市监处[2023]12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调查,寿阳县曼姿美容店: 1.货架上摆放的1盒源漾-微雕焕眸家居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xk16-1087262),价格标签为198元;1盒玫瑰果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xk16-108-0213)价格标签为26元;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以上产品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2)货架上摆放的2盒玻尿酸原液外包装未见生产批号及限用日期,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及限用日期;1盒价格标签为16元。(3)货架上摆放的1盒樱姿绣-植物色乳,价格标签为50元,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4)1盒源漾-海磁场弹润平衡水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已提供生产许可证;(5)1盒源漾海沁水感沛润霜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已提供生产许可证。 2.货架上摆放的1盒玫瑰果油,限用日期2023年1月8日,已超期8个月11天。上述过期化妆品购进的具体时间已不记得,未查验并留存供货方的资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出厂检验报告,也未能提供进货凭证,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产品购销记录。 3.该店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货架上摆放的1盒珂蓝蜜肌防护靓颜水养组合里的三个产品的备案证已注销;后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该套盒内3个产品的备案证;价格标签为79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在寿阳县曼姿美容店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用来证明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超期的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备案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2.对寿阳县曼姿美容店负责人进行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超期的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备案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3.寿阳县曼姿美容店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用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4.在寿阳县曼姿美容店现场检查时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超期的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备案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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