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安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204MABXBLNX0M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公路35号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1107号(仅限作办公室使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韶交罚[2026]00143号
2026年4月30日,我局接到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便热线转来工单,诉求人投诉粤FD17873车辆在2026年4月24日非法营运,滴滴出行及聚合平台违规派单扰乱营运。经我执法人员通过"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显示无该车辆营运资质信息。2026年7月2日对该订单派车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同受托人翟斌斌进行了询问调查,其表述车辆粤FD17873已在该公司注册为网约车,该注册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16时51分通过滴滴出行给车辆粤FD17873派单,起点为解放路宏盛专业修脚房复兴路店,终点为浈江区韶关学院北区,订单编号:70402642587168。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12345热线诉求拟办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2
粤韶交罚[2026]00145号
2026年6月1日,执法人员接到"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拟办单",何女士投诉粤FF21682无证营运。经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18时35分有使用"滴滴出行"向车辆粤FF21682派单的行为,订单点起是东岗岭|新兴路四号,终点是沙洲尾:联谊便民超市(金泽园店),订单金额是5.36元,订单号是:17866654032631。经"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委托人翟斌斌进行了询问调查,其承认此次行为由该公司派单。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12345诉求拟办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3
粤韶交罚[2026]00142号
2026年5月17日,我执法人员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有使用"滴滴出行"向车辆粤FQG058派单的行为,订单起点是沃尔玛|韶关市圣蓝商务酒店,终点是潮森火锅牛肉店(沙洲尾店),订单金额是8元。经"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没有该车的营运信息。2026年7月15日,我执法人员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委托人翟斌斌进行了询问调查,其承认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01时11分有给车辆粤FQG058进行派单的行为,订单号为7040139592937。经"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4
粤韶交罚[2026]00144号
2026年6月5日9时00分,交通执法人员在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检查运输车辆数据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2026年6月4日16时03分给粤F7L199车辆派单,起点是沃尔玛正哥点心专家(富康广场店),终点是东岗岭香槟小城西门,订单编号:70404892024781,下单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6时03分。经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粤F7L199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7月2日,经询问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托人,其承认此次派单行为由该公司派单,粤F7L199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7L199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5
粤韶交罚[2026]00147号
2026年6月3日9时00分,交通执法人员在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检查运输车辆数据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2026年6月2日23时37分给粤FF22228车辆派单,起点是韶关芙蓉新城希尔顿花园酒店东北侧,终点是武江区芙蓉花园公寓区E栋,订单编号:70404797293395,下单时间为2026年6月2日23时37分。经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粤FF22228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7月2日,经询问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托人,其承认此次派单行为由该公司派单,粤FF22228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F22228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6
粤韶交罚[2026]00146号
2026年6月6日9时00分,交通执法人员在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检查运输车辆数据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2026年6月5日8时43分给粤FF36600车辆派单,起点是十里亭镇农哥哥生鲜(翠林山语店),终点是浈江区韶关农商银行(黄金村支行),订单编号:70404929744297。经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粤FF36600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7月2日,经询问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托人,其承认此次派单行为由该公司派单,粤FF36600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F36600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2
7
粤韶交罚[2026]00130号
2026年6月5日,我执法人员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有使用"花小猪出行"平台向车辆粤FF28345派单的行为,订单起点是惠民北路奥园小区1号门,终点是韶关市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订单金额是11元,订单号为140738803739544,驾驶员是彭献德。经后续调查,确认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于2026年6月5日8时32分通过"花小猪出行"平台给车辆粤FF28345派单,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F28345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9
8
粤韶交罚[2026]00134号
2026年6月1日,我执法人员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有使用"花小猪出行"平台向车辆粤FD36251派单的行为,订单起点是良村公寓D栋,终点是恒大城2期(韶关大道)西北门,订单金额是23元,订单号为145177212285794,驾驶员是刘佳周。经后续调查,确认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于2026年6月1日17时40分通过"花小猪出行"平台给车辆粤FD36251派单,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D36251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9
9
粤韶交罚[2026]00133号
2026年6月4日,我执法人员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有使用"花小猪出行"平台向车辆粤FGX655派单的行为,订单起点是创新路、韶关学院(韶乐园校件区)西门对面,终点是解放路、驰风口腔,订单金额是11元,订单号为140738800507711,驾驶员是高翔。经后续调查,确认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于2026年6月4日15时57分通过"花小猪出行"平台给车辆粤FGX655派单,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GX655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9
10
粤韶交罚[2026]00132号
2026年6月4日,我执法人员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有使用"花小猪出行"平台向车辆粤FF17801派单的行为,订单起点是新区第二幼儿园,终点是保利中韵花园,订单金额是3元,订单号为145177688794032。经后续调查,确认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于2026年6月4日16时02分通过"花小猪出行"平台给车辆粤FF17801派单,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粤FF17801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内因同一车辆第一次被我局查处,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道路运政)》序号268裁量标准,违法程度为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网约车订单明细表、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