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东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ATGGP67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龙城鑫家小区2#楼00单元01层0001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189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4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制作的《检查笔录》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经营的批号为EJDATD1的金肤美白防晒隔离霜SPF32PA+++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证据(二):由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经营的批号为EJDATD1的金肤美白防晒隔离霜SPF32PA+++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证据(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主体经营资质; 证据(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经营者郭东梅的个人身份; 证据(五):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销售出库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合法渠道购进该化妆品; 证据(六):进货查验记录复印件一份,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证据(七):由执法人员2024年5月30日拍摄、制作的当事人经营场所牌匾照片一张,证明龙江县碧花美美容养生会馆的大致位置;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