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新建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丽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81MA0KTEBP6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北城街道新建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2024﹞166号
2024年9月25日,我局接到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单(编号:晋市市监监督2024011),及报告编号为TXZJ/20240704136的检验报告,通知单及检验报告内容显示:在市局组织的2024年《电动自行车、老幼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2024年7月4日对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新建路店经销的一次性纸杯(规格型号:50只228ml,批号:2023-10-01,生产商:临沂桔叶纸塑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检,经抽样检验,杯身挺度项目不符合GB/T27590-2022标准要求,依据《2024年晋城市纸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被抽查经销者已认可检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2024年9月25日,经审批,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新建路店进行现场检查,该超市门店招牌为:供销超市新建路店,我局执法人员在超市卖场货架上未发现2024年7月4日抽检的同批次一次性纸杯。在超市收银台处存放有2024年7月4日抽检时封存的备样,内含3包一次性纸杯,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将该备样拆封,该一次性纸杯外包装正面显示有:杯乐美、一次性纸杯、50、228ml/只等字样,外包装背面显示货号为0067,生产厂商为临沂桔叶纸塑有限公司,外包装封口处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3包一次性纸杯进行了扣押。2024年10月10日,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新建路店超市经理段志青受委托到我局接受了询问,段志青介绍:涉案的不合格一次性纸杯是2024年4月26日从郑州亚美利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5包,每包进价4.9元,该不合格纸杯除备样封存的3包外其余全部售完,共销售了12包,售价每包7.5元,段志青提供了该一次性纸杯的进货票据及销售流水单。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新建路店销售的杯乐美一次性纸杯(规格型号:50只228ml,批号:2023-10-01,生产商:临沂桔叶纸塑有限公司)为不合格产品,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编号:20240003949)和提供的进货票据及销售流水可得:货值金额为112.5元(7.5元*15包=112.5元),违法所得31.2元((7.5元-4.9元)*12包=31.2元)。
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一次性纸杯3包;2、没收违法所得31.2元;3、罚款113元。
113.00元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