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荣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志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7MA0JUMXX86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东村镇东村向阳路(岚县福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地下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5
(2025)晋1127民初540号
合同纠纷
西安永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岚县荣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岚市监处罚﹝2025﹞94号
当事人所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非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于2025年7月15日从任丘市基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该批次共计购进3000只,购进价格为每只0.08元,销售价格每只为0.1元;检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询问调查期间已对违法事实予以书面确认。
参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一般处罚数额额度,给予当事人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点五倍的处罚即450元,综上所述,我局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450元;2、没收违法所得60元;3、合计罚没510元整。
450.00元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2
岚县市监罚﹝2023﹞4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涉嫌销售检验不合格土豆宽粉条。当事人在询问调查中积极配合,并如实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的存在;证据二:负责人林志颖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存在;证据三:土豆宽粉条检验报告(NO:LX2330294)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土豆宽粉条经抽检不合格;证据四:现场笔录1份、询问(调查)笔录1份;用来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存在;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