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丽娅农副产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丽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PRYF30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居委会十里铺村204号L栋1楼10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官市监处字〔2023〕37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内以车为店的菜商处,以6.5元每公斤的价格购买了20公斤小米辣在铺面内进行销售。当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汤丽娅一起,对当事人销售的小米辣等品种蔬菜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023年9月8日,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为№:CJ2023007702、样品名称:小米辣;被抽样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丽娅农副产品经营部,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认可抽样方法及检验结论。在送达检验报告的同时,对抽检的小米辣进行核查,现场堆放有小米辣、柠檬、香菜、等蔬菜,经询问当事人陈述:该抽检批次的小米辣共进了20公斤,有6公斤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买样品检验,剩下的14公斤已于8月15日当日销售完毕,销售的价格是7元每公斤,货值金额140元,违法所得140元。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一)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米辣的违法所得140元;
二、对当事人的行为罚款42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60元(伍佰陆拾元整)上缴国库。
42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