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周开祥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开祥注册资本:1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7M8X2B6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市场B区1F1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5〕348号
当事人于2025年6月初以2元/kg的价格向大理市滇西蔬菜批发市场的批发商购进马铃薯50kg,在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农贸市场B区1F112号摊位销售。2025年6月5日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工作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周开祥开设在大理市太和街道大关邑农贸市场B区1F112号摊位销售的马铃薯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6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出具了编号为DBJ25532900725734590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为DBJ25532900725734590的马铃薯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2025年7月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将购进的马铃薯,以3元/kg的价格全部售完, 无库存,所涉及的货值金额为150元,获违法所得50元。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元。
500.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