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味佰仟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俊高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2MAD6KLJ11H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宁远青泰世纪广场C一5、C一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5〕114号
甘肃味佰仟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涉案白煮千层和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对该店检查时先行登记的黑千层(详见《财物清单》((金川)市监物〔2024〕新31号))是同一种食品。当事人经营的白煮千层(生产日期:2024年09月29日)是于2024年11月21日从兰州雪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1箱,购进单价270元/箱,规格是15kg/箱,共6袋,这批次白煮千层的进货金额总共是270元。进货时当事人索要“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未索取产品检验报告。 当事人于11月21日购进白煮千层1箱6袋,其中2袋被我局抽检,其余4袋被扣押,这一批次没有销售。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检查该店时,该店还有之前的备货,当天检查时先行登记的散装黑千层(详见《财物清单》((金川)市监物〔2024〕新31号))共4.5kg是该店之前的备货,与抽检样品不是同一批次,同时因现场称重4.5kg里面是带水的,黑千层的量本身不多,所以我局对散装的黑千层没有进行抽检,我局对其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后直至抽检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对其进行销毁。故当事人经营的白煮千层(抽检同批次)的货值金额为 270元/箱*1箱=270元。因此次抽检我局未向当事人支付买样费用,当事人经营的白煮千层(抽检同批次)未售出,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并对上述违法事实表示认可。
对甘肃味佰仟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白煮千层4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