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达拉特旗百川通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温小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1MA0PPKJ44Q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达拉特旗昭君镇吴四圪堵村铧尖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字〔2024〕92号
经查得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王乐、孙邺对当事人温小丽开办的达拉特旗百川通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摆放的玻璃汾酒42度(批号20230828851)36瓶、玻璃汾酒42度(批号20230410851)4瓶,标注的售价55元/瓶;玻璃汾酒53度(批号20230323412)24瓶,现场标注的售价60元/瓶,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结论为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产品。经查,当事人共购进玻璃汾酒42度(批号20230828851)36瓶、进价39元/瓶,现场标注的售价55元/瓶;玻璃汾酒42度(批号20230410851)12瓶,进价39元/瓶,现场标注的售价55元/瓶;玻璃汾酒53度(批号20230323412)24瓶、进价44元/瓶,现场标注售价60元/瓶,销售了玻璃汾酒42度(批号20230410851)8瓶;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4080元,违法所得128元。调查时,当事人积极配合,称其进货时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一、罚款9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128元; 三、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汾酒42度40瓶、玻璃汾酒53度24瓶。
9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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