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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方忠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704666863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经济开发区双塔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1-23
2014-01-23
(2013)绍嵊民初字第221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与浙江嵊州中资担保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299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30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2日,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属于一般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帐号:1211*********78395,嵊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
给予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16
2
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2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2日,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属于一般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嵊州市仙湖幼儿园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帐号:1211*********78395,嵊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
给予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3000.00元
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16
3
嵊消行罚决字﹝2023﹞第0194号
当事人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2023年04月28日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给予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34000.00元
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30
4
嵊浦执罚决字﹝2023﹞第000197号
当事人浙江省嵊州市格丽姿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将位于嵊州市浦口街道双塔路108号的厂房出租给嵊州市依浩服装加工厂等40余家单位用于生产经营,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
2023-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