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3MA4DCKFQ4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罗田县胜利镇一甲桥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田市监处罚〔2025〕102号
现场检查中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照及进货票据等材料,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进购“卡摩拉”黄金百香果味果饮共60袋,进货价为4.5元/袋,销售价为5元/袋;于2024年7月购进“信利客”台湾风味米饼共20包,进货价为26元/包,销售价为30元/包。上述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10元,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