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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零嘉小酒吧服务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瑞凯注册资本:1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6MADC1WTT6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家园路1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丘处罚〔2024〕3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2月19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名称为:丘北县零嘉小酒吧服务馆,从事酒吧服务和食品销售,在经营活动中,主要以经营啤酒类食品为主。2024年6月28日晚,王文娟等一行三人到丘北县零嘉小酒吧服务馆一楼6号桌进行消费,三人共点了8瓶存酒。经查实,王文娟等三人所消费的存酒为2024年6月1日晚,王文娟等6人共同筹钱到丘北县零嘉小酒馆进行消费,当晚所购买的“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合计人民币230元整,由王文娟微信扫码支付给该店,并将未喝完的8瓶寄存于该店。2024年6月28日晚,三人中有两名未成年人(王文娟:17岁零8个月,何雨静:16岁零11个月)。根据我局核准的当事人经营范围(酒吧服务)及其实际经营情况,我局认定丘北县零嘉小酒吧服务馆为洒吧经营场所,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该店在未核实清楚消费者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店内并向其提供啤酒进行消费,其中:2024年6月1日晚和2024年6月28日晚各一次。我局认定丘北县零嘉小酒吧服务馆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违法所得为23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叁拾元整(¥:230.00); 3.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贰万零贰佰叁拾元整(¥:20230.00)。
20000.00元
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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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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