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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康苑物业管理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志斌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7748568595Q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剪子湾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19
(2021)晋0107民初3840号
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李**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康苑物业管理中心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杏处罚﹝2026﹞586号
经查明,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康苑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富康苑东、西、南区分别为312户、414户、684户,共计1410户,用电均来自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由当事人转供,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3年5月-2025年5月购电发票以及部分电费确认单,当事人向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交取的电价为0.60元/千瓦时,其中电费0.487元/千瓦时,维护费0.113元/千瓦时。当事人应收取的终端用户到户电价为0.60元/千瓦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部分用户按0.66元/千瓦时收取电费。经统计,在1410户中,居民用户共计1356户,其中484户为空户,近两年无购电记录,515户为富康苑东、西、南区老村民,2023年5月-2025年5月按0.60元/千瓦时缴纳电费,剩余357户则按0.66元/千瓦时缴纳电费。根据当事人2026年4月23日提供的核减后退费明细表,当事人对富康苑东、西、南区违法多收费用分别为12172.8元、12139.4元、25835.38元,共计50147.58元。
1、警告。2、罚款50147.58元。
50147.58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