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小董建筑队(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3MA29C3ENX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城西五苑7幢11-12号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176号
2023年11月30日14时4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嵊州市小董装饰工程部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一副脚手架和一把木梯为安装工具,擅自占用鹿山街道东南路387-1号合成建设店前的人行道修补店面招牌,占用城市道路长约1.5米,宽约0.8米,面积约1.2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及城市道路的完好。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劝说,并依职权向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属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
? ? 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严重影响,建议予以从轻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严重影响,建议予以从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