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洪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330264666F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孙河52号一层展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8
(2025)浙01民初1204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温州成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一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永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市监处罚﹝2023﹞33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1日至6月2日期间,在认证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站桩养正”内发布“站桩改善了我的桥本氏甲状腺”等五篇文章。文章的原创均为接受当事人站桩培训的学员,文章中有学员的个人信息、学习信息、和接受站桩课程培训前后效果对比情形。同时当事人在每篇文章后面加入了销售图书《桩法心得》的购买链接,以及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站桩养正”的二维码,读者在阅读完文章后,可通过购买链接购买图书,也可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购买当事人的课程《站桩养正全国巡游调桩课》,每节课380元。经查询当事人财务数据,自2023年04月01日至现场检查,当事人通过文章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销售《站桩养正全国巡游调桩课》336节,共计127680元;销售图书《桩法心得》的数据记录为0。 调查核实,当事人为提高在用户心中的口碑,推广站桩培训课程练习,吸引更多人接受当事人的站桩培训练习,购买图书《站桩心得》,以及课程《站桩养正全国巡游调桩课》,邀请接受站桩练习的学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为强调学员接受站桩练习后的受益情况,当事人经学员同意,对提供的“站桩改善了我的桥本氏甲状腺”等五篇文章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排版和校对,通过黑体字重点突出学员以前的身体状况和学习、练习站桩课程后身体的受益情况以及身体状况的改善效果。接受本局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已主动删除上述五篇文章。 再查,当事人未通过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上述相关广告,而是由员工从往期学员征集,并设计、制作和发布了上述相关广告内容,当事人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现责令当事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