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敏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0MA5NBA469E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雒容镇象岩路13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7
(2025)黔27民终9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福泉宝运通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熊**,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代**,陈**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08
(2024)桂0204民初641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柳州融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州融都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福泉宝运通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陈**,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代**
福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福泉宝运通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陈**,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福泉市人民法院
5
2023-05-23
(2023)桂0203民初1949号
合同纠纷
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李*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6
2020-10-12
(2020)桂0206民初27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莫**
邝**,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7
2020-03-03
(2020)桂0203民初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李**,韦**
陈**,广西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8
2020-03-03
(2020)桂0203民初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陈**,陈**,陈**,韦**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陈**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9
2020-03-03
(2020)桂0203民初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李**,韦**,陈**,陈***
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广西中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陈**,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24
(2025)黔27民终9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福泉宝运通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陈许凡;熊仕贵;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代兴祥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23
2020-11-02
(2020)桂0206民初27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莫**等与邝**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2505.53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10-09
(2020)桂0203民初60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覃**、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韦**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10-09
(2020)桂0203民初60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韦**、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20-10-09
(2020)桂0203民初60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韦**、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1-12
2020-07-20
(2020)桂02民终19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5-08
2020-03-11
(2020)桂0203民初105号
陈**、李**等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3107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08交罚﹝2025﹞0349号
2025年11月27日12时13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34)经行政检查,在Y206线K7+200M处发现,伍富华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BW5757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LZ3254H7DB,车轴和车轮情况:3轴10轮,运输货物为废料,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5.4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10.48吨,超限率41.9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8
2
桂0310交罚﹝2025﹞0076号
2025年10月23日12时00分,兴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彭涛,蒋宇(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1017015,20031017027)在S202K40+400M右侧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曾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BH7531重型自卸货车,从兴安县严关镇清水村运载砂石至兴安县溶江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600元。桂BH7531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36594,杨曾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25198711222413,该趟运输由杨曾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H7531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增加栏板在车厢左、右、后各一块,高度为20厘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兴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3
桂0307交罚﹝2025﹞0261号
2025年10月29日14时34分,阳朔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源,莫国清(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717010,20030717033)在阳朔县阳朔镇龙脊隧道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佳慈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BZ7788重型自卸货车,从平乐沙子镇宏泰石场运载石头至阳朔县矮山村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BZ778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1105412,陈佳慈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30199212060435,该趟运输由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Z7788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在车辆货箱左右两侧增加钢质栏板,核定高度为1.5米,实际高度为1.9米,加高0.4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阳朔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4
桂0308交罚﹝2025﹞0242号
2025年10月16日09时47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34)在S501线K196+200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秦建权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BY1119从同化村运载 沙子至双塘村委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未支付元。桂BY1119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34528。秦建权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23198411240334,该趟运输由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此趟运输车辆运载的货物明显超出车厢栏板高度,秦建权没有采取遮盖篷布等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违法程度为情节轻微。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15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6
5
桂0308交罚﹝2025﹞0216号
2025年09月26日14时36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绿文,张玲玲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45031701,20030817036)在环城西路西站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伍富华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BW5757从大风东运载片石至西二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未支付。桂BW5757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36175。伍富华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24198612175811,该趟运输由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此趟运输车辆运载的货物明显超出车厢栏板高度,伍富华没有采取遮盖篷布等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经核实,该车为首次违法,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违法程度为情节轻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0
6
桂0207交罚﹝2025﹞0533号
2025年07月11日08时54分,柳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雷通,杨志宏(执法证号分别为20020717057,45025064)经行政检查,在柳城县鸡公山G209线K3280+100M路段发现,胡以军驾驶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BG6877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渣,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0.9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49.98吨,超限率161.23%。经查,该趟运输由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从鹿寨县芝鑫石场运石渣至柳城县红马山。柳州市恒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当事人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19200)
19200.00元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