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梁大玫诊所(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大玫 | 注册资本:8.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5UHXG24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乾兴路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6〕389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 ?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06月03日经核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2023年11月13日转型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18MA5UHXG24G。在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乾兴路89号从事诊所服务经营活动至今。2025年12月26日办理变更登记,名称由重庆永川周萍诊所(个人独资)变更为重庆永川梁大玫诊所(个人独资),投资人由何文平变更为梁大玫,负责人由何文平变更为梁大玫,地址因门楼号牌变更由重庆市永川区大兴街(南桥艺术大世界)13、14、15号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乾兴路89号。因当事人登记事项变更,2026年3月16日取得新的诊所备案凭证
? ?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0日通过网上下单从重庆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追溯码为84465740002465499144的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产品批号:6241996,生产日期:2024-08-01,有效期至2026-07-31,规格:10ml:30mg*150袋/盒,生产企业:澳美制药厂,批准文号:HC20170011,购买数量1盒,购进单价150元/盒。上述药品是供货商在当事人购买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澳特斯)时赠送的药品,票折金额149.99元/盒,活动价仅收取0.01元/盒,当事人和供货商每月对账时未对上述药品收取费用,故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为0元/盒。当事人购进上述药品后于2025年11月11日将上述药品登记入库,共入库150袋,同时将该药品的追溯码扫码入库。
? ? 当事人将上述药品入库后,于2025年12月27日-2026年2月25日共使用129袋,对外销售价格为3元/袋。当事人店长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康敬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凤凰大道诊所担任店长。2025年11月16日,当事人店长在康敬堂凤凰大道诊所上班,发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仅剩几袋,2025年11月17日,当事人店长于下午3点多打车将当事人购进的上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21袋连同包装盒一并调拿到重庆市永川区康敬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凤凰大道诊所使用,未收取药品费用。重庆市永川区康敬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凤凰大道诊所2025年6月17日购进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1盒(规格:10ml:30mg*150袋/盒,产品批号:6241645,追溯码:84465740001041038033,入库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8日-2025年11月17日使用完,使用并扫追溯码(84465740001041038033)150袋;2025年9月23日购进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1盒(规格:10ml:30mg*150袋/盒,产品批号:6242170,追溯码:84465740003055801329,入库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9日使用完,使用并扫追溯码(84465740002465499144)147袋,盘亏3袋(顾客在诊所服用洒落,当事人就会再另外直接给他们拿1袋,就没再单独收钱),实际上9月23日购进批次的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产品批号:6242170,追溯码:84465740003055801329)追溯码在系统里面未扫码,错将84465740003055801329扫成了84465740002465499144的追溯码,所以使用并扫追溯码(84465740002465499144)147袋全部是使用的9月23日购进批次的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当事人将追溯码为84465740002465499144的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21袋借调到康敬堂凤凰大道诊所使用,于2025年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