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天资日化零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春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1MAAJTHJG9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鸡场社区中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3]174号
大方县天资日化零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521MAAJTHJG9P,类型: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者:刘春蕾,经营场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鸡场社区中街,注册日期:2020年7月23日,经营范围:化妆品、日用品销售。
2023年4月20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大方县天资日化零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在该店经营场所进门左侧中间一排玻璃柜从里往外数第二个货柜从上往下数第一层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和控油定妆修容蜜粉各一盒,其中蕾琪精细丝光眼影主要信息【生产商:广东蕾琪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号:GD˙FDA(1996)卫妆准字29-XK-126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包装上唯一可见标注限期使用日期为:合格20210106,净含量:3.5g】;控油定妆修容蜜粉主要信息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47,生产批号:06.09/18.06.18,限期使用日期:2022.06.18,韩国微艾微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商:汕头琦丰,净含量:12g】,上述两种化妆品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
执法人员在调查的过程中,根据经营者妻子吴美君称:“上述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和控油定妆修容蜜粉都是2020年7月份当事人老乡郑昌菊将该店转让给当事人的,郑昌菊转让店时给了当事人蕾琪精细丝光眼影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等资料,控油定妆修容蜜粉当事人索取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备案信息等资料,并提供了手写的票据,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当时郑昌菊转给当事人们店时只有1盒,转过来的价格为6元/盒,共6元;控油定妆修容蜜粉当时郑昌菊转给当事人们店时只有1盒,转过来的价格为35元/盒,共35元,转过来后当事人就开始销售。上述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和控油定妆修容蜜粉当事人转过来的数量均为1盒,因当事人门店地处乡镇,比较边远、偏僻,转过来后都没有销售出去,直至2023年4月20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
再查,因当事人疏忽大意,清理不仔细,上述两种化妆品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没有及时发现,所以导致上述两种化妆品超过限期使用期后继续摆放在货架上销售。但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过后,当事人就对自己化妆品店内的化妆品进行了规范整理,在其经营场所设置“临期产品专柜”、“过期产品专柜”方便今后检查时发现过期化妆品收集统一销毁。
当事人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和控油定妆修容蜜粉共2盒,货值金额为41元(1盒×35元/盒+1盒×6元/盒=41元),因当事人是个人经营,销售时没有开具相关销售票据,也没有建立相关销售记录,故无法确定当事人是否销售出去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故违法所得无法确认。
本案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4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及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蕾琪精细丝光眼影”和“控油定妆修容蜜粉”的事实;
2、2023年4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制作
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