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启稚摇篮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伟志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797624135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51幢4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28
2017-10-20
(2017)浙1024民初47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启稚摇篮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与仙居县天使宝贝母婴用品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3〕675号
2018年当事人开始在温岭市体育馆内投放自动售货机售卖食品,从农夫山泉厂家处购买饮品,每半个月对自动售货机的饮品进行补充。农夫山泉水溶C饮料(445ml)进货价格为一箱15瓶,整箱为55元,进货价为3.667元每瓶,售价5元每瓶。期间,当事人销售出2瓶过期的农夫山泉水溶C饮料(445ml)。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
当事人经营的过期食货值金额共计10元,货值金额较小,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适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若干意见(台中法[2018]35号)文件,可以考虑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台中法[2018]35号文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