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恒胜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孝强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1MA8U0XG430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市监龙江处罚〔2025〕10号
经查,一、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从菏泽禧来道食品有限公司以11.7元/包的价格,共购进360包神舟肉串黑椒牛肉风味(生产日期:2024-07-31,保质期:12个月,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厂家:山东神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以15元/包店内销售计18包,以22.5元/包销售给平潭永业超市有限公司计6包,共销售24包,剩余336包(含平潭永业超市有限公司退回的2包),当事人述称于2024年11月20日,统一退还上游供货商菏泽禧来道食品有限公司。上述涉案预包装食品神州肉串黑椒牛肉风味(生产日期:2024-07-31,保质期:12个月,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厂家:山东神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实测值:0.004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在法定期限内厂家山东神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经复检机构福州海关技术服务中心的复检,检验结果:000113g/kg,结论: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止,上述涉案食品计货值金额4141.8元,计违法所得135元。二、当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销售给福清市昌美菜蓝子超市有限公司雪花肥牛(2025年04月09日、规格为500克/盒)和羔羊肉卷生产日为2024年12月05、规格为500克/盒)经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三、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时,索取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检验合格报告。
-
-元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