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屋数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泽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591084639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光谷世界城B地块第1幢1单元09层1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新市监处罚﹝2024﹞239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2年3月28日,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以南、松涛路以东的“商务商业项目(世界城·创世界)二期”为当事人包销。当事人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2020年6月10日与武汉市世界城新中心置业有限公司(合同内甲方)签订《包销合同》,双方约定当事人作为乙方对上述商业项目“世界城创世界”进行销售,合同标的中显示物业产权属性为“商业用房”,“合作模式为底价包销方式,即甲方以固定底价将该项目交由乙方销售”,合同内还约定“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推广”“乙方自行承担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项目策划、营销推广……”的条款内容。当事人为该楼盘销售宣传主体。上述“世界城创世界”项目为武汉市世界城新中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前期我局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就当事人所售房屋性质及宣传等问题协助调查的回函显示,该项目规划许可为商务、商业性质,含有B1、B2两栋。B2栋于2019年10月25日获得预售许可证、B1栋2020年7月3日获得预售许可证,备案的剖面图展示两栋楼房层高均为5.1米,套内均为单层结构。2019年6月当事人在上述项目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与光谷五路交叉口东南220米处的营销中心外部、与营销中心相连接的位置,设置了三间集装箱样板间,样板间内进行了双层住宅装修的设置,装修后一层约为2.4米,二层约为2.2米;2020年3月,当事人在该项目B1栋的五层,也设置了3间样板间,同样进行了双层居住性质装修的设置及展示,装修后的样板间分隔为上下两层,层高约为2.4米。上述样板间用于“世界城创世界”项目B2、B1栋销售时对外展示使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2月23日的回函显示,上述上下两层建设属于增加原审批建筑数的违法建设行为。另查明,上述营销中心B2栋的样板间和B1栋5层的样板间为当事人分别与武汉汇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欧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均由当事人进行装修方案设计,上述两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施工。还查明,因当事人进行违规样板间的设置,导致“世界城创世界”项目开发商武汉市世界城新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7日被武汉市房管局扣除信用分5分。另外,查看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事人无行政处罚记录。上述设置的样板间也已拆毁、关闭。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有从轻处罚情节,且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
200000.00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