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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思军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235802044982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新星市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0
(2024)新22民终78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白**
刘**,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09
(2023)冀0637民初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恒川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
博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06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白**
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9-27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白**
刘**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伊吾县人民法院
3
2024-09-1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白**
刘**
裁判文书
伊吾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2
2022-08-09
(2022)苏1003民初628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扬州金圆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12
2022-04-27
(2022)新2223民初272号
侵权责任纠纷
马**、刘**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3-12
2020-01-13
(2019)兵1201民初263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5-17
2017-04-01
(2017)兵12民终4号
承揽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忠诚铝塑门窗有限公司与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221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5-10-10
2015-10-10
(2015)巴垦民初字第00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临沂市罗庄区华盛物资有限公司诉新疆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467792.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十三师﹞应急罚﹝2025﹞WH09号
2025年9月24日中控室施工现场三楼平台作业现场存在1.陈××、张××在中控室施工现场三楼平台作业未办理高处作业票;2.中控室施工现场吊装作业未办理作业票,未进行风险分析;3.陈××、张××在中控室施工现场三楼平台作业未系安全带;4.中控室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监护人员;5.中控室施工现场吊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带。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十三师﹞应急现记﹝2025﹞254号1份;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十三师﹞应急责改﹝2025﹞254号1份;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4份;证据四:现场照片3张。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5万元﹝大写:壹拾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5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应急管理局
2025-10-16
2
第13师环罚﹝2025﹞8号
兰炭提质项目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脱硫、低氮燃烧设施。
罚款
452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2025-02-08
3
第13师环罚﹝2023﹞13号
该公司氨水罐顶上方罐顶盖部分未封闭,刮板机处和下料口没有完全封闭,导致有VOCs气体泄漏。
罚款
56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2023-05-06
4
十三师应急罚﹝2023﹞WH03
1.一车间电捕焦上部变压器为非防爆型;2.2021年10月安全设计诊断图纸(HYXJ-2022-06-29-02电施07)中,一车间炭化炉二层平台设计有34台气体探测器,现场安装4台;二车间炭化炉二层平台设计有36台气体探测器,现场安装7台;3.《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2022年6月)中,总经理无“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等职责,安全技术员无“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等职责;4.企业未制定各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5.未按照安全设计诊断图纸要求设置2#煤焦油罐区(6台储罐)、3#煤焦油罐区(6台储罐)低液位停泵的联锁;DCS系统中2#煤焦油罐区(6台储罐)、3#煤焦油罐区(6台储罐)出口低液位联锁处于切除状态,未办理联锁切除审批手续;6.《褐煤加工120万吨/年炭质还原剂项目安全设计诊断》(2021年10月)“炭化工段工艺流程图”中,分别设计(图号:HYXJ-2022-06-29-02)有进炭化炉空气、回路煤气压力自动调节回路,控制系统内未设置,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料仓液位远传及高限报警仪表,未按设计要求安装辅助料箱液位高、低限远传及高低限报警联锁仪表,以上变更均未按要求履行设计变更程序;7.未对煤焦油等管线进行测厚。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50000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应急管理局
2023-05-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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