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伟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313429326W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1097号爱地中心项目2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9
(2025)新0106民初7403号
股权转让纠纷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伍**,方**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7
(2025)新0106民初2522号
股权转让纠纷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伍**,方**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1-17
(2024)鄂0192民初118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穗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9
(2024)鄂0192民初118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穗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02-11
(2022)豫1302民初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5
2022-01-27
(2022)豫1302民初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楼兰蜜语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5〕228号
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关雲霞进行询问确认,上述不合格批次黑葡萄干原料系当事人从吐鲁番昌凯果业有限公司购进,并委托武汉楼兰蜜语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分装生产,共分装生产78袋(生产日期:2025年7月10日,规格型号:225克/袋),生产成本为4.54元/袋,销售价为5.1元/袋,货值金额397.8元。产品入库后,出厂前检验使用1袋、留样3袋,实际销售17袋(包括武汉市市监局抽检10袋),剩余的57袋存放在武汉楼兰蜜语食品有限公司库房。在收到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及受委托方立即对售出产品采取召回措施,至2025年8月26日,已售出的17袋产品中有7袋已召回,连同之前库存的57袋一并销毁,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买样10袋,无法召回,无法召回的10袋产品获利5.6元。 2025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编号№:(2025)ZXS3-01183《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仓库未发现抽样检验批次产品。当事人和武汉楼兰蜜语食品公司方面共同分析查找问题,因当事人要求受委托方武汉楼兰蜜语食品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仅是对原料进行分装,且审核确认受委托方武汉楼兰蜜语食品公司无食品添加剂设备及生产车间,因此怀疑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存在问题所致。此外,当事人提供的此次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原料供应商吐鲁番昌凯果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复函》称,该公司供应给当事人的黑葡萄干原料未主动加入任何食品添加剂,仅作纯物理加工,该公司在对此次原料追溯核查后发现:其从市场上收购的上游农户的黑葡萄干,部分农户可能在葡萄干种植过程中添加了“日落黄”和“苋菜红”色素,用以提高品相,从而导致黑葡萄干原料中残留这两种添加剂,造成此次抽检不合格。当事人提交了本公司及委托生产商、原料供应商等的相关资料,我局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6元; 2、罚款15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5005.6元。
1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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